
圖為首爾街頭。(資料圖片)
南韓《公共場所凶器持有罪》法例周二(8日)凌晨剛生效不久,一名中國籍男子當天下午就因在路上持有刀具被捕,警方正調查其持刀動機。
首爾警察廳周四(10日)表示,這名58歲中國籍男子涉嫌在8日下午5時40分左右,在首爾城東區清溪川行人道向途人掏出刀械,附近巡警接報到場,經確認目擊者陳述及附近閉路電視畫面後,將男子扣留調查。
為何南韓政府修法?
2023年南韓發生多宗持刀隨機傷人案,相關法例受到社會關注,法務部在同年8月著手修例,國會在今年3月20日通過修正案,於本月8日正式實施。

圖為南韓濟州島。(互聯網)
濟州男持刀動機令人震驚
根據修法後規定,若無正當理由在道路、公園等公眾場所持有凶器,造成他人不安,可判處3年以下監禁或1,000萬韓圜(約5.29萬港元)以下罰款。
除上述在首爾發生的個案外,濟州島周四也出現修法後的首例。一名40多歲男子凌晨2時32分左右於西歸浦市路上持有凶器,造成民眾恐慌。男子當時手持約14厘米長刀具,跟在報案人後面,被警察逮捕後聲稱以為報案人瞪他,才拿刀追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