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2025年5月1日實施,原設僱主專項儲蓄戶口,強制僱主儲蓄支付取消「對沖」後的遣散費和長服金。勞工及福利局最新決定不推行「專項儲蓄戶口計劃」,解釋設立「專項儲蓄戶口計劃」每年行政費達1.5億元,成本高昂,而且按僱員月入1%的供款不足以維持計劃長遠持續性。勞工界立法會議員周小松指,做法增加僱主因未能支付遣散費的機會,要求提高破欠基金的保障範圍。
上屆政府提出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方案包括推行「政府資助計劃」資助僱主,以及設立「專項儲蓄戶口計劃」,強制僱主儲蓄,專作作支付遣散費及長服金。專項戶口計劃下每名僱主需按僱員月入1%供款,直到戶口結餘達到所有僱員年度入息的15%。
每年行政費料達1.5億元
政府早前檢視「專項儲蓄戶口計劃」,並委聘顧問評估計劃的成本效益,最新認為計劃行政成本高昂,供款不足以維持計劃的長遠可持續性,效益不高,決定不推行計劃。勞福局引述顧問指出,計劃限制資金流動,僱主接受程度應頗低,並預計每年行政費用達1.5億元,計及日後通脹和資訊科技系統維修保養,有關費用預計在實行30年後高達逾6億元。政府另須承擔執法、巡查、檢控等開支。
料逾40%微企仍未能支付
顧問亦評估「專項儲蓄戶口計劃」的可持續性,估計取消「對沖」後第二十年,平均約八成「專項儲蓄戶口」有足夠結餘支付遣散費及長服金,但有逾40%微型企業仍結餘不足;如須讓所有僱主均有足夠戶口結餘,供款水平須高於1%,但增加供款率將進一步限制企業現金流。
勞福局表示,政府2021年增加取消「對沖」初期的資助,讓中小微企受惠於較高的資助比率,相信僱主應可應付取消「對沖」後的遣散費及長服金支出。政府亦於去年6月大幅增加破欠基金遣散費特惠款項上限,上年度特惠款項可全數覆蓋遣散費申索款額的申請比率已增至76%。政府亦認為,疫後經濟剛開始復蘇,強制僱主供款將對企業構成更大壓力。
周小松倡增破欠基金保障範圍
周小松表示,取消戶口的安排對僱員權益沒有特別大影響,但僱主有機會沒有足夠儲備支付遺散費,而現時破欠基金財政穩健,有條件提升破欠基金的保障範圍,將全數覆蓋遺散率的比率提升至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