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於2025年5月1日實施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對沖」安排,勞工處會同日推出「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資助計劃」。勞工處需要申請一筆為數335億5,190萬元的非經常開支新承擔額,用以支付資助開支和委聘代辦機構處理資助申請的服務費用。相關建議今日(28日)在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討論,並遞交財委會表決。
「不是一夜變天」 當局會加大宣傳解說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從明年5月1日,強積金僱主強制性供款不能再對沖產生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提醒僱主不要以為解僱舊員工有「著數」,因舊員工在明年5月1日前所衍生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仍可以對沖,反之在實施後招聘的新員工則不能對沖,因此如解僱舊員工「只會蝕底,唔會著數」,強調「不是(明年5月1日)一夜變天,是漸變」,當局會加大力度宣傳解說。
勞工處表示,需要申請一筆為數335億5,190萬元的非經常開支新承擔額,用以支付資助開支和委聘代辦機構處理資助申請的服務費用。
為協助僱主適應政策轉變,政府已宣布在取消「對沖」安排生效後,推行為期25年的資助計劃,分擔僱主轉制後部分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支出。勞工處於2022年年底委聘精算顧問就僱主的遣散費及長服金支出作進一步精算預測,並就資助計劃每年會接獲的申請數目及涉及的開支作估算,精算顧問預計,資助計劃在首3年平均每年會接獲約9.3萬宗申請,而2025年全期平均每年會接獲約11萬2400宗申請。資助支出方面,當局預計所需費用為314億9,36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