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喬丹體育與美國NBA球星米高佐敦(內地譯「喬丹」)又起紛爭,但今次是喬丹體育將米高佐敦告上法院,指對方就早前的商標案判決故意誤導他人,損害喬丹體育名譽,要求對方立即停止侵害名譽、公開道歉及賠償110萬元人民幣。北京朝陽區法院已受理案件。
喬丹體育指,米高佐敦干擾其公司經營,就其公司註冊的商標提出78宗惡意訴訟,令公司遭受重大經濟損失及不良影響,年初米高佐敦甚至向天津市體育局及全運會組委會發律師信,惡意誤導對方,企圖令天津市體育局及全運會組委會以為其公司的商標已全被判決撤銷,與喬丹體育終止合作,但實際米高佐敦僅得3宗商標訴訟勝訴,且所涉的僅為喬丹體育的「防御性商標」,並非經營中使用的商標,亦不會在全運會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