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家安全處昨日上午在紅磡拘捕一名46歲男子,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今日上午暫控他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將於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調查顯示,被捕人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要求制裁政府人員及煽動使用暴力等。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其住所後,檢獲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2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