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人於2020年7月在九龍灣一政府大廈地盤工作時,因發生工業意外而觸電身亡。其家屬日前入稟指因僱主及承建商疏忽,及或違反照顧責任等導致死者死亡,要求作出賠償;入稟狀未有詳列索償金額。
原告袁麗蓮為死者徐啓迪之遺產承辦人;答辯人永偉建築有限公司、精進建築有限公司、精進土木及地基工程有限公司及良基營造有限公司。入稟狀指,2020年7月20日,死者於九龍灣宏展道政府大廈地庫地盤工作期間,因工業意外而身亡。原告指答辯人分別為其僱主、總承建商及承建商,負責挖掘及模工工程,死者受僱期間,因答辯人疏忽及或違反照顧責任和法定責任等,導致死者死亡,要求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