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4月1日實施,環保署將在此前推出流動應用程式接受市民舉報非法棄置垃圾,署方指如每日在同一地點收到很多投訴,會作出調查,並制定黑點名單。
環保署助理署長胡勁欣在電台節目表示,法例上要求住戶棄置垃圾時要用指定垃圾袋,如物管公司將大型指定垃圾袋放在大垃圾桶內,讓居民棄置垃圾,是誤導或鼓勵不守法,政府並不建議。而一個100公升的指定垃圾袋售價11元,如大廈每層樓用11元,亦會增加成本。
預計額外清潔工序增20%工作時間
物業服務聯盟主席甄韋喬表示,清潔工人需取出無使用指定垃圾袋的垃圾,轉放入大型指定垃圾袋, 預計額外工序至少會增加20%的工作時間。 他又指現時最大的問題是,仍有很多物管公司未確定收集垃圾做法,有機會需要清潔公司收集,增加成本。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昨日就物管公司以大型指定垃圾袋為住戶收集垃圾的做法解說,指做法並非「包底」,而是物管公司在過渡期內為住戶「執手尾」,強調所有住戶都要以指定袋棄置垃圾。灣仔區議員李碧儀表示,在昨日謝展寰公開解說後,她接獲更多電話查詢,指不理解謝展寰的說法。李碧儀表示,有市民不理解垃圾徵費,認為買指定垃圾袋是製造更多垃圾。另外,亦有業主立案法團認為如居民不使用指定袋,無理由要物管公司以大型指定袋收集,為不守法的居民處理垃圾,會導致開支大增。她認為難以要求物管公司或鄰居互相舉報,擔心破壞鄰里關係,當局應有監管或抽查機制,加強執法力度。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譚穎琳表示,不預期計劃一推出就完美,但政府應盡早設立溝通或查詢渠道。譚穎琳舉例指南韓首爾、台北等鄰近的東亞城市,推行垃圾收費時,都會因市民不同的生活模式而產生問題,例如有人追趕不到垃圾車,當地則有民間團體推出自動垃圾車等。她又認為禁止零售商出售非指定垃圾袋的膠袋會更好。
環團倡有需要時公開違規單位
至於綠領行動高級公共事務主任蕭頴妍表示,反對物管公司以全包方式處理樓宇垃圾,會違反污者自負原則。她建議政府成立執法隊,堵截市民非法棄置垃圾,有需要時可公開違規單位等資料,增加阻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