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大埔警區重案組的五旬男警,涉嫌於去年一日內兩度於大埔區商場,先後偷拍兩名女性被捕,被控「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及「遊蕩導致他人擔心」兩罪。案件今日(21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4月18日再訊,讓辯方先為被告索取臨床心理學家報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辯方申請將案押後
53歲被告伍佩偉,報稱警員,據悉他已被停職。控罪指他於2022年5月31日,在大埔新興花園商場地下惠康超級市場,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錄影或企圖錄影女子X的私密影片;及於同日在大埔超級城B區LOG-ON遊蕩,導致女子Y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
控方表示已準備好答辯,惟代表伍佩偉的一方申請將案押後,以便為被告索取臨床心理學家報告,辯方亦表明報告,會影響答辯方向。控方其後不反對押後,也不反對被告繼續保釋,但要求增加一項保釋條件,即不得干擾控方證人。辯方沒有異議,裁判官遂批准被告於候訊期間,續准以1,000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准離港,亦不可以接觸控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