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歲無業漢涉在大角咀櫻桃街公園,指責一名12歲女童損壞園內韆鞦,借故帶她到殘廁內摸其手腳,被控一項非禮罪,今日(2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惟被告暫時留院未有出庭,裁判官余俊翔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三(29 日)再訊,期間被告交由警方看管。
警方昨日(23日)召開記者會交代案情,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九隊督察譚嘉豪指,警方接報一名12歲女童於上星期六下午,在大角咀櫻桃街公園嬉戲期間,一名陌生男子訛稱女童損壞公園中其中一個韆鞦,並要求女童到管理處解釋。女童相信男子並跟隨,但男子將女童帶到公園一個殘疾人公廁內將門鎖上,期間撫摸女童手腳數分鐘,女童事後逃離現場並報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