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1歲女文員涉嫌於區議會選舉期間,於社交平台轉載呼籲他人杯葛選舉帖文,今日(2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判囚兩個月,緩刑兩年。裁判官表示,投票為公民責任,公平選舉建基於誠實,被告的行為打擊公平性,社會不能接納。
官斥行為打擊選舉公平 社會不能接納
案情指,被告楊詩頴於去年12月3日在facebook群組「西環變幻時」,轉載前深水埗區議員李文浩呼籲杯葛區議會選舉的帖文,並寫有文字說明,煽惑他人在選票上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令選票無效。廉署早前發新聞稿指出,因李文浩已離開香港,已向法院申請手令,並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
案件編號:ESCC280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