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立法會議員去年因宣誓風波被法庭裁定撤銷議員資格,兼須支付律政司及提出司法覆核的時任特首梁振英之訟費,其中姚松炎(圖)不服訟費命令,指其宣誓「加料」相對溫和,申請毋須支付訟費,獲法官接納撤銷其訟費令。
高院法官區慶祥昨頒下判辭,指姚松炎一方認為他只是在宣誓加插字句,較他人輕微,加上立法會主席容許他再次宣誓,令他誤以為自己有重新宣誓的機會。法官續指姚松炎作為民選議員,案件涉及公眾利益,必須為是次訴訟抗辯,而過往做法亦讓他合理地預期自己會勝訴。另外,人大常委會釋法是在宣誓風波後才出現,讓姚松炎承擔訟費並不公平,故批准申請修改訟費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