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警察總部去年4月收到匿名威脅信件,稱要在全港九各區放38枚土製炸彈,又聲言自己有搖控器,若警方未能在指定時間找出炸彈,他將於24小時內用遙控器令全港警察「玩完」。
事後一名男廚師被捕,他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炸彈嚇詐行為罪,其律師求情時指他是因喝醉酒而犯案,認為這只是「惡作劇」。李慶年法官指被告是一個心智成熟的成年人,經深思熟慮及早有預謀,並針對警方作案,直指其行為非常危險,不能以「惡作劇」淡化,若法庭輕判容易造成模仿效應,例如出現虛報飛機上有炸彈等情況,所以判刑必須具阻嚇性,考慮所有因素後,法官最終判被告監禁22個月。
50歲被告王紹明,被控於2020年4月21日,將其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向警方傳達,意圖誘使警方相信香港有38枚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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