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去年共巡查持牌食肆近20萬次,其間會按風險分類巡查制度訂定優次。審計署發現,有曾違例的食肆被錯誤歸類為較低風險,以致每次巡查時間相隔時間較長,亦有42%食肆牌照未能按時進行年度風險評估。
本港去年有約3.4萬個有效食物業牌照,食環署去年和今年首6個月,分別巡查持牌食物業處所19.7萬次和10.4萬次。現行指引列明,食肆會根據多項食物安全和衛生風險因素等,評定特定的風險級別,如曾因違反相關食安或衛生條例遭定罪時,風險類別將會降級,而食環署會根據風險訂定巡查優次。
5處所違例定罪未及時調整風險
不過審計署在新一份《審計報告》提到,抽查發現6個食物業處所在觸犯有關違例事項被定罪後,只有1個即時降級,其餘5個延遲6至11個月降級不等,又稱評估2023年風險時並無按規定計及全數定罪紀錄或適當風險水平,因此該6個處所評分有錯,當中一半更被錯誤歸類為較低風險水平,使每次巡查之間相隔的時間變得較長。
審計署建議,食環署要確保按照指引,適時和妥善更新名單及根據風險分類巡查,食環署指在現正開發的第三期牌照管理資訊系統,會考慮增設計算得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