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營巴士脫班時有發生,但運輸署未有定期公布個別路線脫班率,有議員接獲市民反映稱,這使市民難以監察專營巴士公司的服務表現,要求政府按路線列出全港所有專營巴士路線的脫班率。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反駁稱,個別路線脫班率數值高低視乎該線班次數目,不宜公開逐一比較,按專營權計算的整體「脫班率」會較有參考價值。
新巴併入城巴前脫班率高達4.5%
林世雄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陸頌雄的質詢稱,今年上半年整體巴士脫班率為2.7%,當中以新巴的4.5%最高,其次是2.6%的九巴、2.4%的城巴(專營權一)和2.1%的龍運巴士。在2019年至今年6月期間,運輸署平均每年向營辦商發出約400封提示信或勸喻信,並在2020年底至2021年初就放寬社交距離措施後,巴士公司未能及時調整巴士服務而引起的脫班情況發出1封警告信。
至於何謂脫班,林世雄解釋巴士服務不穩大致可歸納為「脫班」和「班次不準」,成因眾多包括車程時間、車輛故障或不足、人手調配等屬營辦商控制範圍以內的因素,以及惡劣天氣、交通擠塞或突發路面事故等營辦商難以控制情況。
脫班持續嚴重可考慮撤銷營運某路線權利
「脫班」是指營辦商沒有開出訂定班次,「脫班率」是以「脫班」的班次佔一個時段內服務詳情表訂定班次總數的百分比計算,一般而言對乘客影響較大;「班次不準」情況則是由行車時間不穩所引起,對乘客影響會因提早或延誤的程度而有所不同。林世雄稱,運輸署如發現「班次不準」出現持續的情況,會與巴士營辦商作出適當跟進。若「脫班率」持續高企而專營巴士營辦商未有採取措施減低脫班的情況,政府會考慮向營辦商施以罰款,在極端情況下更可考慮撤銷營辦商經營某路線的權利,甚至撤銷全部專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