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去年大部分時間實施「疫苗通行證」,限制未有接種指定劑數新冠疫苗的市民,進入特定處所。一名沒有接種疫苗的男子,在「疫苗通行證」生效期間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撤銷相關規定,他反覆上訴失敗後欲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今日(8日)頒下判辭,指申請人沒有提出任何合理上訴理由,而「疫苗通行證」亦已取消,上訴申請「如今已無意義」,因此拒絕批出申請。
上訴庭未見涉重大關乎公眾重要問題
申請人為市民鍾宋旺,建議答辯人為特首辦。上訴庭法官區慶祥和林雲浩頒下的判辭提到,鍾沒有提出任何合理上訴理由,亦沒有回應上訴庭早前提出的進一步論點。判辭又指出,鍾未能證明此擬上訴涉及任何重大廣泛或關乎公眾之重要問題。因此拒絕批准鍾向終審法院上訴。
上訴庭又指,「疫苗通行證」措施已於去年12月29日取消,上訴申請「如今已無意義」。鍾需要支付建議答辯人訟費,如數額無協議將由上訴庭以書面方式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