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波疫情持續,政府於2月26日起承認快速測試陽性結果,並於3月7日推出衛生署快速測試申報平台,讓在家使用快速檢測包並取得陽性結果的市民,利用平台填寫資料即可取得隔離令或為家人取得檢疫令,作為向僱主申請病假的證明。然而,市面上有各色各樣的快速檢測包,部分亦不在政府認可名單上,檢測結果是否都獲政府認可用作申報?若果沒有替快速測試陽性結果拍照記錄,又是否可以作出申報?至於不懂得使用網上登記的市民,又有沒有其他申報途徑,本報整合以下資料同你一文睇清。
快速測試申報平台|何時需要申報?
- 根據衛生署規定,在3月6日或以後快速測試陽性的市民,需要於當日或翌日作出呈報
- 在2月26日至3月5日快速測試陽性,則可於3月14日前呈報
- 在2月25日或以前則不能作出申報
快速測試申報平台|需要填寫甚麼資料?
市民需要填寫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身分證號碼、聯絡號碼、職業及工作地址等個人資料,並須填寫曾接種的疫苗針數、快速測試陽性的日期、是否懷孕及病發情況等,亦可選擇是否需優先安排入住隔離設施,並須提供同住人士的資料
快速測試申報平台|如何取得隔離令或檢疫令?
衛生署在接收到申請後,相關市民和同住家人會收到電話短訊,並需要透過短訊內的連結上載身分證明文件和快速測試陽性樣本的照片 (同住家人只須上載身分證明文件),其後會即時獲發隔離令或檢疫令
快速測試申報平台|政府是否認可全部牌子?
政府一共認可4個名單上的快速測試劑,市民可到文末的連結查閱。衛生署曾指,市民上載快速測試陽性結果的照片時,毋須刻意拍下測試劑的品牌
快速測試申報平台|遺失陽性樣本的照片如何辦?
在2月26日至3月5日快速測試陽性的市民,若果早前沒有替陽性樣本拍下照片或已經丟掉結果,在短訊內的連結可以作出申報;但在此後快速測試陽性的市民則須保留照片或樣本
快速測試申報平台|需要隔離或檢疫多久?
- 已完成接種兩針的患者:只需在快速測試陽性當日起計的第6及第7天,連續兩日接受快速測試均取得陰性結果,便可完成隔離;若第6及7天陽性,在往後日子只須連續取得兩日陰性便可
- 已完成接種兩針的同住家人:只需在家人快速測試陽性當日起計的第6及第7天,連續兩日接受快速測試均取得陰性結果,便可完成隔離;但若多於一名家人確診,則以較遲取得陽性結果的家人作計算
- 未完成接種兩針的患者和家人:在快速測試陽性當日起計隔離或檢疫第14天取得快速測試陰性結果,便可離開
快速測試申報平台|不懂上網有何其他申報途徑?
可致電1836119熱線協助登記,由系統自動處理,衛生署會根據電話號碼聯絡相關市民處理申報程序,但需時較使用晚上平台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