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何韻詩原定本周起在香港藝術中心壽臣劇院舉行的《你尚未成為的》演唱會,早前被藝術中心以危害公眾秩序及安全的條款為由,臨時取消場地預訂。何韻詩昨日再接獲藝術中心的信件,內容提到由於她觸犯(acted in breach of)場地租借合約,因此向她拒絕賠償。
何韻詩於社交平台上載藝術中心的回覆,信件內容提及,由於她觸犯場地租借合約的條款22(c),故認為她沒有權利向中心追討損失 (have no basis to claim any loss and damage against us)。
何韻詩:不排除循法律途徑討公道
何韻詩批評,中心至今未提供任何實質理據,指明她如何觸犯場地租借合約,認為對方就此開壞先例,並形容對方態度「橫蠻」,無法接受。何韻詩透露,將會循法律途徑討回公道。
由「履行」改成「觸犯」
何韻詩原定本周三起(8日),一連5日在香港藝術中心壽臣劇院舉行7場演唱會,惟開騷前約不足兩周,藝術中心突然通知她將取消租借場地,並向她發還約12萬元場租。當時中心發出的信件僅稱「履行」(pursuant to)場地租借合約的條款22(c)而取消其場租,惟至最新的信件已改稱為「觸犯」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