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公布本年授勳名單,其中現任行政長官李家超獲前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頒授大紫荊勳章。觀乎本港歷屆行政長官,全部均獲頒授大紫荊勳章。其中李家超是至今唯一一人在任特首期間獲頒授大紫荊勳章,董建華則是唯一一人在離任特首後獲頒授,其他則在出任特首前已獲頒大紫荊勳章。
董建華辭職後獲授大紫荊
董建華於2005年3月辭任行政長官後,翌年獲頒授大紫荊勳章,由時任特首曾蔭權主持頒授儀式。曾蔭權則於2002年,即出任政務司司長第2年獲頒授大紫荊勳章,由董建華頒發。
梁振英在擔任行政會議召集人期間,於2011年獲時任特首曾蔭權頒授大紫荊勳章。林鄭月娥則獲委任政務司司長4年後,於2016年獲梁振英頒授大紫荊勳章。
行政署:相關安排適時公布
每年勳銜頒授典禮均由行政長官待主持。即使在特區政府換屆年份,授勳名單由上屆政府決定,但典禮仍由新一屆政府的行政長官主持。對於李家超會如何獲得授勳,行政署回覆指,頒授典禮將於本年稍後時間舉行,相關安排將會於適當時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