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駐倫敦記者孔琳琳,去年10月在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一個有關香港自由及法治的論壇中,涉嫌掌摑香港留學生義工,被伯明翰法院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名成立,判處12個月有條件假釋,罰款2.1萬港元。
中國駐英國使館發言人表示,對判決感到震驚和憤怒,令人對英國司法的公信力產生懷疑。發言人又稱,中國記者在英國保守黨年會相關會議上,正當行使權利表達觀點,卻遭到阻撓及粗暴對待,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判決令人質疑英國一貫標榜的新聞和言論自由。
發言人指孔琳琳已提出上訴,要求英國司法部門依法公正辦案,切實保護中國記者的正當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