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警務處國安處長蔡展鵬,被指去年 3 月光顧灣仔無牌按摩店「Viet Spa」受查。其中一名被告、62歲無業男胡炳雄被控經營該店。約半年後,胡再被控於荃灣經營無牌按摩店,而店內沒要求客人使用安心出行,被指違反防疫規例。
案件今(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上次提堂撤回胡的無牌經營控罪,今稱向律政署索取法律意見後,亦會撤回違反防疫規例控罪,亦即胡在本案的所有控罪獲撤。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批准胡索回擔保金。
涉兩罪同獲撤控
被告胡炳雄於本案中,原被控一項經營無牌經營按摩院罪。案情指他在2021年8月,管理上述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早前已撤控。
而另指他在荃灣海霸街華祥樓所經營的按摩院,涉於2021年8月5日至18日期間,沒要求顧客量體溫及使用安心出行,涉違反第599F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9條發出的指示,現亦撤回控罪。
不過,胡炳雄另涉兩宗同類案,包括涉嫌在大圍積存街葵偉樓經營無牌按摩院,暫時毋須答辯,押後再訊。至於胡涉及蔡展鵬光顧灣仔無牌按摩店「Viet Spa」一案,則在今年8月8日開審,審期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