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港區國安法》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何俊仁上月初首次申請保釋被拒後,上周一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早上獲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批准。
早前因六四非法集結案遭判囚1年半
何俊仁早前因涉及前年六四集會等4宗非法集結案,被判囚1年半。他在上月22日已服刑完畢,及後因支聯會案還押至今。
控罪指,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在前年7月1日至去年9月8日期間,煽動他人以非法手段,推翻中國憲法所確立的中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國中央政權機關。當中何俊仁及李卓人計劃不認罪,案件排期至下月14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