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今日(18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以及《土地徵用(管有業權)條例》(第130章)第4條,張貼收地和徵用土地公告,以進行九龍東茶果嶺村發展及前茶果嶺高嶺土礦場發展(第二期)。
土地今年8月19日起歸政府所有
地政總署表示,政府將收回37幅私人土地,涉及面積約2,509平方米;另以及徵用被3個墳墓所佔用的土地,涉及總面積約123平方米,共涉2,632平方米,以上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3個月,即今年8月19日起歸政府所有。政府指,將會與受影響人士緊密溝通,處理補償事宜。
政府表示,九龍東前茶果嶺高嶺土礦場發展(第二期)及茶果嶺村發展項目完工後,將分別提供約2,250及4,500個單位,合共約6,750伙,並料首批住戶分別可在2030年及2031年起入伙。政府早前表示,兩個項目興建的均是公營房屋,由於兩地位處臨海及地勢較高地段,部分公屋單位或將坐擁維港海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