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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昨在社交專頁發文,指全國人大授權人大常委會制定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由特區在香港公布實施,既有必要性,也有迫切性,她指會與團隊盡全力向公眾宣傳和解釋這次為國家安全立法的重要性,「以抗衡反華勢力和反政府人士正動員的無理攻擊和肆意詆毀」。
多名司局長昨分別在網誌發表文章,從多角度說明有關《決定》的合憲、合法和合理基礎,其中律政司長鄭若驊說,國家安全從來不是香港特區的自治範圍,影響全國14億人民,顯然是屬於中央的事權,認為外界指人大常委會可否為香港就國安立法的質疑毫無根據。
財政司長陳茂波說,「港區國安法」有助維持有利營商及投資環境。金管局前總裁、行會成員任志剛亦說,「港區國安法」有助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他指訂立「港區國安法」的消息,無疑為香港金融市場帶來一些震盪,但相信並非對法例的擔心,而是對美國可能以此為藉口,採取進一步打擊中國的行動,甚或將金融「武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