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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3 09:40:00

新田科技城|247公頃濕地被「開刀」化整為零 補償不再提面積 環團批拆龍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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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署擬向新田科技城247公頃濕地「開刀」,將其從受發展限制的範圍中剔除。(資料圖片)

規劃署擬向新田科技城247公頃濕地「開刀」,將其從受發展限制的範圍中剔除。(資料圖片)

新田科技城發展規劃今日(23日)將於城規會審議,當中濕地保育問題惹起廣泛關注。規劃署在開會前不足48小時才提交的文件顯示,新田科技城約四成發展範圍座落在濕地保育區和緩衝區,原本受制於規劃指引12C限制,以保護生態,但當局擬將涉及的247公頃受保護範圍從指引剔除,並將「濕地零淨損失」的原則,由面積改為「容量」,但未有解釋「容量」的定義。有環保團體批評,當局在欠缺生態研究的基礎下,突然修訂指引是「拆龍門」,直斥做法是史無前例,憂慮該發展區日後的發展在欠缺規管下,會令后海灣濕地被破壞,促請城規會嚴謹把關,並按原有的指引審批所有規劃申請。

 

新田科技城約四成範圍座落於濕地保育區和緩衝區界線內。(城規會文件截圖)

新田科技城約四成範圍座落於濕地保育區和緩衝區界線內。(城規會文件截圖)

文件顯示,新田科技城北部位處濕地保育區和濕地緩衝區,面積合共達約247公頃,發展須受列明發展範圍內「不會有濕地淨減少」的規劃指引編號12C限制,但根據新田科技城發展規劃,涉及的濕地範圍大部份將會劃為「其他指定用途」和創科等新的土地用途,環評報告顯示擬議規劃是可接受。

修訂指引難保濕地面積淨零損失

當局續指,涉及的247公頃受保護範圍,相當於13個維園,亦即佔整個新田科技城總發展面積627公頃的四成,換言之,當局是向后海灣濕地「開刀」,以發展此巨型項目。當局表示,擬發展的受保護範圍中,只有40%屬於濕地,但涉及的90公頃土地將因發展而被填塘,加上餘下的60%土地已非濕地,而是棕地等欠缺生態價值的土地,故原有的指引12C所訂定的濕地範圍不再適用,建議將擬發展範圍剔走,但強調將興建三寶樹濕地保育公園,補償被破壞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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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署擬削減新田科技城濕地保育區和緩衝區範圍。(城規會文件截圖)

規劃署擬削減新田科技城濕地保育區和緩衝區範圍。(城規會文件截圖)

文件透露,當局擬將指引12C修訂為12D,除了將濕地範圍大幅削減外,亦會將「生態零淨損失」(no-net-loss)的原則,由原本的面積和功能兩方面,改為功能和「容量」(capacity),但無進一步解釋「容量」的定義,換言之,受發展影響的濕地將未必獲同樣面積的補償,或出現濕地面積淨減少。

發展範圍剔走濕地

根據當局擬修訂的濕地界線圖則,最新的濕地保育區界線已後移至擬議三寶樹濕地保育公園的範圍,濕地緩衝區的邊界亦撤至新田科技城發展範圍的東西兩則,換言之,草圖修訂後,整個新田科技城發展將不涉濕地範圍,不再受制於濕地發展限制。

新田科技城發展模擬圖。(城規會文件截圖) 新田科技城發展模擬圖。(城規會文件截圖) 新田科技城發展模擬圖。(城規會文件截圖) 新田科技城發展模擬圖。(城規會文件截圖) 新田科技城發展模擬圖。(城規會文件截圖) 新田科技城發展模擬圖。(城規會文件截圖) 新田科技城發展模擬圖。(城規會文件截圖) 新田科技城發展模擬圖。(城規會文件截圖) 新田科技城發展模擬圖。(城規會文件截圖)

規劃指引編號12C上一次修訂為2014年,提到后海灣地區為國際認可的「拉姆薩爾濕地」,憂慮更改土地用途和魚塘的「容納量」會對雀鳥造成複雜的影響,故採用「不會有濕地淨減少」為發展原則,要求申請人要呈交生態影響評估報告,以確保發展不會令濕地的面積和功能出現淨減少,亦不會增加后海灣地區的污染量,以維持后海灣濕地生態系統的整體生態完整。

長春社批修訂指引無生態基礎

長春社公共事務主任周藹銓表示,城規會與濕地相關的指引,過往的三次修訂均是基於全面生態調查,在足夠科學研究後才改動,惟當局提出今次修訂前,並無進行相關科學研究,新田科技城的環評報告亦未通過,反映改動是「無生態基礎認可」,將以往「搬龍門」演變成「拆龍門」,推倒過去30年所建立的規劃宗旨,直斥做法是「史無前例」,更憂慮此舉會開壞先例,讓發展商等亦可參考政府做法,「所有嘢都唔使再跟規矩,指引已經蕩然無存。」

憂危害區內受保育雀鳥

她又提到,修訂指引內被剔除的「濕地保育區」與南生圍、蠔殼圍的魚塘相連,生態價值高,根據香港觀鳥會的記錄,單單區內雀鳥物種數量已達 205 種,佔全港三分一鳥種,當中有 117種為具保育級別物,被列入全球瀕危及近危物種亦多達19 種,包括極度瀕危青頭潛鴨、極度瀕危黃胸鵐、瀕危黑臉琵鷺、易危紅頭潛鴨等,完整的濕地才能保護到候鳥。

新田科技城經修訂的建議發展大綱圖。(城規會文件截圖) 規劃署擬修訂新田科技城的規劃範圍。(城規會文件截圖) 新田科技城分區計劃大綱圖。(城規會文件截圖)

她續指,雖然發展局曾表示,新田科技城並非個別申請項目,不受指引12C限制,惟當局一般會將12C的限制納入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分區計劃大綱草圖(OZP),並會為往後的發展訂定原則,惟在12C修訂後,相關限制將會消失,而今日審議的草圖,亦無針對生態影響,列明每個土地用途的土地發展限制,直指做法過於寬鬆,憂慮一旦草圖和指引修訂獲得通過,城規會將失去最後把關權力,促請城規會委員不要草率通過草圖。

擬議的新田科技城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包括原有610公頃的新田大綱草圖、涉374公頃的牛潭尾大綱草圖的北面部分,以及約20公頃未曾納入大綱草圖的位置。計劃範圍內將提供44.78公頃的甲類住宅用地、56.52公頃的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284.63公頃用地屬於其他指定用途, 28.61公頃旘其他指定用途(美化市容地帶)。自然保育區及綠化地帶分別佔139.36公頃及207.29 公頃,108.45公頃用地用作道路發展,78.48公頃用地作鄉村式發展。資助房屋用地地積比達6.8倍,將興建資助房屋及安置屋邨,私人住宅地積比則為6.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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