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及4名被告,被控煽惑暴動及暴動等罪名,案件昨在高等法院續審。梁天琦自辯時指,當晚約9時半到達旺角聲援小販,抗議食環署執法。他形容當時氣氛平靜輕鬆,直至晚上11時許,警方由山東街方向,一直向人群推進,並施放胡椒噴霧。他質疑警方以強硬手法迫人走是罔顧安全,認為警方是以暴力方式清場。梁天琦又指,當時為了令警方不再推進,故即場舉行選舉遊行,他被警棍打中頭部及打爆眼鏡。他承認之後曾襲擊一名警員,又見到一女子被警員「箍頸」,自己欲上前喝止就被按在地上。梁天琦今繼續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