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接受利益案,陪審團昨開始退庭商議,至晚上8時仍未有裁決,今日將繼續商議。法官提醒陪審團要達到一致或達7比1或6比2的大比數,裁定控罪是否成立。
曾蔭權昨早與妻子抵達高等法院(圖),其兩名兒子及弟妹亦有到庭。原本有5男4女的陪審團,其中一名男陪審員,前日被解除職務,餘下4男4女繼續審訊。法官陳慶偉早上繼續引導陪審團,並總結證人供詞,包括覆述前商經局長劉吳惠蘭和前特首辦常任秘書長麥靖宇的證供,又提醒陪審團要按自己的經驗,基於庭上的證據作真誠裁決,如果不同意他在引導時提到的看法,可以不必理會。
陪審團近下午1時開始退庭商議,期間曾提出問題,法庭一度開庭處理,其後向陪審團派發香港法例中,防賄條例的部分內容作參考,陪審團其後再次退庭商議。
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控罪指他於2010年至2012年身為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期間,無合理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接受利益,即是深圳東海花園一個住宅物業的整修或裝修工程,作為傾向於或保持傾向於優待雄濤廣播的誘因或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