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2017-07-31 12:11:00

有團體批評劏房業主濫收水電費 促政府立法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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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組織幹事李風清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不少劏房業主向租客濫收水電費,促政府立法監管。
李風清表示,水務署採用累進方法計算水費,普通家庭繳交的水費,即使是最貴級別,只是每立方米9元,但劏房戶繳交的水費平均每立方米15元;中電提供的每度電是約1.1元,但劏房戶繳交的是1.5元。
李風清表示,組織曾協助一個劏房住戶成功透過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業主追討4年的水電費差額,當時是透過《水務條例》和電力公司《供電則例》中,不可轉售水或電給第三方作為理據。她認為,水和電是公共資源,不應讓人轉售獲利,政府應立法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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