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公務員必須注意個人行為操守,不可以公務員身份批評任何政府政策,而以個人身份發表意見和進行活動時,必須避免令人誤把其意見視為官方立場,或與其公職身份扯上關係。她表示,外國亦有對當地公務員的言論有類似的要求,職級愈高,要求愈嚴格。
楊何蓓茵:更新版《守則》對參與工會工作的同事沒有任何影響
她早前接受《公務員通訊》訪問時提到,《公務員守則》是本屆政府在公務員事務上其中一項重要措施,旨在闡述在「一國兩制」方針下,香港特區公務員的憲制角色和責任,以及應有的基本信念及操守準則。
她在社交平台表示,更新版《守則》對參與工會工作的同事沒有任何影響,工會代表可繼續就薪酬、福利、職業安全等與工會成立目的相關的議題,表達與政府不盡相同的意見。
更新版《公務員守則》巡迴展覽移師至位於九龍的長沙灣政府合署,展期至本月17日。
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