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通過在高鐵西九站實施「一地兩檢」,中央官員以「一言九鼎」來形容人大的決定不容置疑,本港法律界對有關安排是否合法合憲莫衷一是。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認為,人大常委會今次只是「行政決定」,並任意解釋法律,損害本港的司法管轄權。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會成員湯家驊則認為,人大的決定對本港法治絲毫無損,並凸顯《基本法》是前瞻性憲制文件,形容是「活」的文件,但他坦言,高鐵引起政治爭拗,若可走回頭路,寧願不要高鐵。
陳文敏昨出席電台節目時說,人大常委會的決議,並未清楚解釋在高鐵西九龍站的內地口岸區不實施香港法律的法理依據,反映中國不成熟的法治觀,亦必損害香港的司法管轄權。他續說,人大以「行政決定」的方式批准實行一地兩檢,當中涉及改變《基本法》第18條對香港實施內地法律的演繹,估計日後進行本地立法時,可能會被挑戰法理依據。
同場的大律師沈士文認為,人大常委會可透過程序修改或解釋《基本法》,但今次以決議形式處理一地兩檢,屬修法及釋法以外的方法,形容做法較釋法更壞,擔心日後後患無窮。
沈士文與陳文敏同屬資深大律師戴啟思牽頭的團隊,在大律師公會下月的改選中競逐執委,兩人均期望大律師公會就一地兩檢發聲,陳文敏直言,「點解最熟悉呢個問題嘅人冇出聲?」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接受電視台訪問時說,人大的決定不是釋法和修改《基本法》,亦非透過《基本法》附件三引進法律,做法不符《基本法》的憲制規定,「冇基本法任何條文曾經講過,總之人大常委決定嘅,我哋(人大常委會)講嘅就有效,如果係咁就好得人驚,咁樣就係『一國一制』……不如(基本法)都全扔去垃圾桶。」他又說,不認同人大常委會可在憲制秩序中,有至高無上的權力。
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湯家驊則在電台節目說,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安排以事實為基礎,凸顯《基本法》是具前瞻性及「活」的文件,不需就一件細事項而提出修改,既不會削弱香港特區區域範圍和管轄權的完整性,亦無損本港法治。對於有指日後23條立法會參考一地兩檢的做法,他認為兩者「風馬牛不相及」。
湯家驊7年前仍是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時,反對在香港市中心實施一地兩檢,如今貴為行會成員後被翻舊帳。他解釋稱政府當時並無提出租借概念,加上作為議員,不會為政府謀出路,但深圳灣口岸一地兩檢有先例可援,自言個人看法有改變是適合。但他說,若可回頭最好不興建高鐵,因高鐵引起政治爭拗,亦帶來巨大社會震盪,並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