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遊保險醫療最高賠償額可相差逾1倍
復活節長假期將至,不少消費者或許已安排行程,卻可能到出發前夕才匆匆購買旅遊保險,對其保障範圍亦一知半解。消費者委員會就市面上的27個單次個人旅遊保險計劃進行調查,發現即使是保費相若的計劃,「醫療費用」的成人最高賠償額亦可相差1倍,涵蓋的保障範圍亦有頗大差異。此外,儘管長者及兒童大多支付與成人相同的保費,撇除3個向長者收取較高保費的計劃,多達92%(22個)計劃會調低他們在「醫療費用」及/或「人身意外/個人意外」的最高賠償額,最多調低達75%,甚至不能享用部分保障。
醫療費用保額可相差1倍
消費者委員會就11間保險公司、27個單次個人旅遊保險計劃進行調查,以亞洲地區的7天旅程而言,撇除個別保險公司會向76歲或以上人士收取較高保費,個人保費由145元至509元;至於全球地區的14天旅程,則由241元至859元。以亞洲地區7天保費低於200元的7個計劃為例,旅遊保險「醫療費用」保障額中,成人最高賠償額可相差1倍,介乎25萬元(至樂保險、立橋保險)至50萬元(安我保險、保特保險、立橋保險、蘇黎世保險)。
長者及兒童保障普遍較成人低
調查同時發現,長者及兒童即使大多支付與成人相同的保費,惟他們獲得的保障卻未必與成人相同。92%(22個)計劃調低長者及/或兒童的「醫療費用」及/或「人身意外/個人意外」最高賠償額,其中「中國平安」的3個計劃將
75歲或以上長者及17歲或以下兒童的「醫療費用」、「其他意外」、「行李延誤」及「取消旅程」等項目的最高賠償額調低至成人50%;保特保險的2個計劃則對 71歲或以上和17歲或以下受保人的「人身意外/個人意外」的最高賠償額劃一為30萬元,即分別只及成人保障額的60%及30%。儘管蘇黎世保險的3個計劃向長者提供與成人相同的保障,卻收取較成人高約27%至36%的保費。
突發事故保障範圍不盡相同
有接近93%(25個)計劃提供「取消旅程」及「提早結束旅程」保障,賠償受保人已支付及不可退還的交通或住宿等費用的損失,最高賠償額介乎3,500元至5萬元,惟各保險公司的保障定義或有不同,一般包括自然災害、政治動盪、本港保安局就海外地區發出外遊警示、受保人直系親屬嚴重受傷或身故等。如非因保險公司指定的事故而取消或提早結束旅程,可能不屬承保範圍而不獲賠償。
僅3計劃設綁架勒索保障
近期亦有消費者擔心到東南亞旅遊時的人身安全,是次調查中只有忠意保險的3個計劃提供「綁架及勒索」保障,每宗意外每天賠償最高500元,總賠償額最高1.5萬元,但必須報警並向警方索取報告,才能提出索償申請,其他保險公司均建議受保人的家屬聯絡本港入境處、警務處或相關領事館尋求協助。
總結而言,消委會建議業界定期檢視旅遊保險對長者及兒童涵蓋的保障項目是否足夠,並考慮放寬承保年齡上限,以及提高長者和兒童在各項目的最高保障額。此外,消費者在投保前宜細心比較不同計劃的保障範圍及保障額是否切合自身及同行人士需要,不應只以保費或慣常光顧同一保險公司作唯一考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