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
2019-09-27 05:15:00

放債人條例40年不變 消委會促建監管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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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機出爐,碌卡!快閃日本又碌卡!消費者面對各種誘惑,或因過度消費需分借貸度日。消委會昨發布有關改革放債法規和營商手法的研究報告,指本港借貸市場增長快速,但規管市場的《放債人條例》40年來未有重大修改,提出4項建議包括盡快修訂條例並成立專責監管機構、貸款最高年息定為48厘等改革。

(蘇文傑攝)

(蘇文傑攝)


消委會指,過去10年持牌放債人數目由779個大增2倍至2,260個。貸款廣告鋪天蓋地,以低息甚至免息、免入息證明等招徠,條款五花八門等易產生混淆或有誤導成分;放債人標榜的貸款利率範圍大,實際年利率由最低9.6%至最高59.5%,無參考價值。營商手法亦問題多,如有放債人僅以手機短訊確認借貸合約,無正規合約列細則條款。主席林定國(圖中)稱,目前規管架構欠專責監管機構評估借貸活動風險、提供指引等,僅被動靠警方接投訴後才執法,強調相關建議要平衡合法商業行為及消費者權益。


另外,年輕人借貸上升,據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資料,2017年針對年輕(18至29歲)在職人士調查,逾六成人入不敷支,三分一曾負債,總幹事黃鳳嫺(圖右)指,據非政府組織統計,近來年輕人的求助升25%,又指年輕人在無法還款時傾向以破產處理,而令他們不願申請破產的原因卻是因怕無法再申請其他借貸產品,情況令人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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