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
2021-10-28 11:57:00

消委會|海外置業投訴急增2倍 倡銷售境外物業須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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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發現,海外置業投訴急增3倍。(徐炯晞攝)

消委會發現,海外置業投訴急增3倍。(徐炯晞攝)

近年港人因各種原因增加海外置業興趣,衍生的投訴也隨之增加,自2019年起,消委會收到相關投訴續年上升,2021年截至8月接獲投訴已有106宗,較2019年37宗增加近兩倍;消費者平均損失約36.8萬元。消委會就此趨勢作調查,指出現時監管問題包括代理或發展商銷售海外物業有豁免持牌情況等,建議當局規定所有從事銷售香港境外一手物業代理須領牌及加強各項監管。

消委會指,不論大灣區發展或各類原因,港人境外置業趨勢日益增加,不過調查發現,據目前《地產代理條例》,只處理境外物業地產代理或營業員可豁免持牌,而持牌地產代理也可聘用非持牌營業員推銷境外物業,對消費者造成混淆,非持牌代理或營業員也可以無牌聲明免責,削弱消費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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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牌代理推銷過時樓花

消委會透過神秘顧客走訪20商戶,當中分別19個代理及1個發展商,調查中有非持牌營業員提供過時資訊,在6月推銷年初落成的樓花;又有不諳日語的營業員提供僅印載日語的銷售書,但稱可靠經驗及漢字推測含義作日本物業買賣。

調查亦發現,不少廣告涉嫌誇大誤導,例如有聲稱提供免息分期貸款、標榜租金保證或不切實際的回報率等。另外,調查發現三成半地產代理印刷廣告無列明無牌聲明、得約兩成半廣告提供牌照號碼、一成印刷模糊等,問題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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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加強規管資料披露及廣告內容

消委會統計主要問題出於一手境外物業,因涉及消費者較多,尤其「樓花」,建議修訂條例,規定所有境外一手住宅地產代理或營業員須領牌受監管、要求持牌代理承擔資料披露及廣告宣傳法定責任、加強監管代理資料披露及廣告內容、就留位費設不少於7日冷靜期,以及按需要強制只准持牌代理或營業員銷售境外一手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