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6歲前銀行執行副總裁,涉嫌前年在銅鑼灣健身室的更衣室内,兩度對女下屬上下其手,期間更不讓對方離開,他被控兩項非禮罪,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暫時毋須答辯,辯方申請押後至4月11日獲准,以待檢視文件及索取法律意見。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惟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案情指,46歲被告陳知信,報稱執行副總裁,他被控於2020年11月26日,在銅鑼灣啟超道14至16號4樓GIK MUAY THAI GYM更衣室内猥褻侵犯X小姐;另被控於同日在上述控罪情況以外非禮X。當時兩人為上司及下屬關係,被告現已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