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消防員涉嫌沒有全面披露尚未清還的貸款資料,以詐騙一間財務公司向他批出貸款30萬元,被廉政公署起訴一項欺詐罪。被告早前承認控罪,今日(24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控罪指,被告李烈峰(26歲)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於2021年4月向大眾財務有限公司申請一筆40萬元的貸款,並在貸款申請表上申報只有兩筆尚未還清的貸款,涉款共逾13萬元。大眾財務其後向被告批出一筆30萬元的貸款。
辯方求情:同事及上級對他的正面評價
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辯方引述報告,指報告正面,被告有悔意,亦有吸取教訓,對之後的人生有規劃,獲家人及女友的支持。辯方指,報告建議判處中度時數的社服令,若然法庭認為本案適合判處更多的時數,被告會同意。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判刑時指,考慮到被告已被還押2星期,是次為初犯,且答辯時已認罪,節省法庭時間。辯方求情時亦提及被告的同事及上級對他的正面評價,遂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