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警區早前接獲一強積金受託公司報案,指在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期間,收到34個以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申請,懷疑有人涉嫌作出虛假聲明及教唆他人作出虛假聲明。中區警區重案組人員經深入調查,3月20日至21日進行代號「常影」(COMMONSHADE)的反強積金詐騙行動,在全港多區拘捕11名本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34歲至60歲,涉嫌「使用虛假文書」。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抽取一至一成半強積金作手續費
調查顯示,其中一名58歲姓李的被捕男子涉嫌為相關犯罪集團的成員,他涉嫌教唆強積金申請人作出虛假聲明,當申請人成功提前領取強積金後,集團會從該筆款項中抽取供款人一至一成半強積金作手續費。行動中,人員檢獲2部電腦、大量強積金文件及約47萬元現金等。警方調查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如果市民收到任何自稱為中介公司的電話,聲稱可以安排合法提取強積金供款,就應該提高警覺,檢視自己是否符合相關條件,以免誤墮法網。市民亦應避免簽署任何空白的表格或文件,因為簽署後便需要負上法律責任,亦有機會構成虛假陳述。警方強調使用虛假文書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任何人向強積金受托人作出虛假聲明,即屬違法,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萬元同監禁一年。如果市民有任何懷疑,可以向積金局或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
積金局:若發現可疑個案必轉介警方調查跟進
積金局表示,歡迎警方採取拘捕行動,將提供虛假資料以申索強積金,及教唆或協助強積金計劃成員作出違法行為的人士繩之於法。積金局一直與警方保持緊密聯繫,一旦發現可疑個案,必定會轉介警方作出調查跟進。積金局呼籲強積金計劃成員,切勿以身試法。積金局經常提醒強積金受託人,在處理要求提取強積金的申索個案時做好把關工作,查核証明文件的真偽,一旦對個案有懷疑,必須轉介給警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