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尼泊爾籍男學生涉於2022年2月底,在社交平台上發布限時動態,並配上「early COVID dinner」、「stay positive」等字眼,被控一項「煽惑他人而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他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裁判官王證瑜今日(1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指,被告只是詢問上載快測結果之照片是否社交平台的新潮流,同時呼籲大家保持樂觀心態,雖然涉案內容有可疑,但控方未能證明被告有非法意圖,遂裁定罪名不成立。
控罪指,被告古力素(Gurung Nischal,尼泊爾藉學生)被控一項「煽惑他人而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指他在2022年2月22日,在香港非法煽惑自知屬傳染病Covid-19的接觸者或受感染者,藉身處任何公共運輸工具,或身處任何街道、公眾地方、娛樂場所、聚會地方、會社或酒店,或在該處的行徑,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風險。
被告曾提出認罪答辯 被當時裁判官拒絕
王官裁決時指,被告沒有出庭自辯,控方主要依賴被告在Instagram上的動態截圖,其手機相片及警誡錄影會面,片段中被告詢問上載新型肺炎快速測試結果之照片,是否一個社交平台的新潮流,以及希望大家在疫情期間保持樂觀心態,並跟作為辯方專家證人的港大語言學系教授說法一致。王官總括,控方未能證明被告具非法意圖,即使涉案內容有可疑,但未能排除所有疑點,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曾經在案件提堂時,於讀出案情後欲認罪,又指沒意圖令他人受感染,稱他行為不成熟,現感後悔。當時裁判官隨即拒絕其認罪答辯,需要排期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