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集團及《蘋果日報》7名前高層分別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勾結或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案件,今日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2月28日再訊,期間全部被告繼續還柙。
7名被告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副社長陳沛敏、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及楊清奇,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案件將交付高等法院處理。
控方解釋,由於有4,000多頁文件需時翻譯,申請將案件押後到12月28日再訊,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但強調不希望再提訊處理交付程序,要求控方若修訂控罪書或新增控罪,必須於聆訊14天前向辯方提供文件,所有被告沒有申請保釋,繼續還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