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案件上月底判刑,41歲物業管理男經理於判刑前兩天在上水一幼稚園及高院外,張貼侮辱及恐嚇處理唐英傑案三位法官的海報,被控兩項展示煽動刊物罪。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被告暫無須答辯,須還柙至10月11日再訊。
41歲被告蔣頌生報稱物業管理經理,被控於今年7月28及29日分別在上水天平邨天喜樓地下東華三院徐展堂幼稚園,及高等法院大樓展示煽動刊物,即一張有關高等法院刑事案件2020年第28號案的海報,為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煽動刊物。
據悉海報印有法官相
高等法院刑事案件2020年第28號為唐英傑案,三位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裁定唐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成,共判囚9年。據了解有關海報印有三名指定法官及林鄭月娥的相片,並寫有「遺臭萬年」等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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