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去年在火炭工廈搗破一個懷疑賭檔,包括一名休班警等5男女當場被捕,當時口罩令仍然生效,各人被控賭場內賭博及違口罩令。5名被告爭議涉案單位並非條例內所指的賭場,案件昨在沙田法院裁決,裁判官指,該單位內除有麻雀枱外,亦設卡拉OK及桌上遊戲等,各被告的警誡下供詞沒有講明有「抽水」及收取入場費,而控方未能否定該處所是相關條例下的私人處所,以及未能證明該處以生意形式經營,當時涉案地方性質確或是社交場合,裁定5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
被告周寶江(55歲,的士司機)、施福期(58歲)、馬浚杰(28歲,店務助理)、胡思慧(47歲,家庭主婦)及鍾志恒(37歲,警員)同被控一項「在賭場內賭博」罪,指他們於2022年7月23日,在新界火炭世紀工業中心9樓一賭場內賭博。5人各被控1項違反口罩令。控辯雙方同意,各被告是否屬於賭博條例中所指的合法博彩,即涉案博彩遊戲是在私人處所內的社交場合中進行,而非以生意或業務,亦非為任何人的私有收益而籌辦。
裁判官指,控方證人指涉案單位有安裝鐵閘,但不清楚是否上鎖,但確認需要他人帶領才能進入該單位,不是任由公眾人士出入的地方,而證人不記得是否要先收費才能進入。單位內除有2張麻雀枱,亦有卡拉OK設備、桌上遊戲等。
各被告在單位曾作飲食、吸煙及交談等互動,當中兩名被告同為夫妻關係,認為該處是私人處所,亦可能是社交場合,控方依賴的WhatsApp群組公告的對話截圖,指5名被告均為群組成員,公告提及到場要收費等,但卻沒有列出確實地址,不足以支持控方主張,同時各被告的警誡下供詞亦沒有講明有「抽水」及收取入場費,裁定5名被告在賭場內賭博罪不成立,同時因控方未能成功舉證涉案單位屬公眾地方,因此各被告面對的違反口罩令亦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