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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委任高院原訟法庭法官陸啟康為選管會主席。(資料圖片)
行政長官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陸啟康法官為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任期3年,由2022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
政府發言人表示,很高興陸啟康法官接受任命,出任選管會主席。陸法官出任司法人員約27年,曾於不同法院及審裁處任職,經驗豐富。陸法官負責設立高等法院知識產權案件表,現時是負責該案件表的法官。陸法官亦曾服務於不同委員會,包括區域法院規則委員會、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及醫院管理局公眾投訴委員會。政府有信心選管會在陸法官的領導下,定能妥善履行其職責。
選管會乃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第541章)成立的法定機構,職能包括就選區分界提出建議,舉行和監督公共選舉及就選民登記工作制訂規例、指引和有關安排。選管會的主要宗旨是確保公共選舉在公開、公平及誠實的情況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