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3日)下午約2時,一名87歲老翁收到「兒子」來電,聲稱因事被拘捕,要求他支付5萬元保釋金,老翁於是按指示向上門收款的騙徒支付款項,他其後與家人聯絡,才發現受騙。騙徒疑食髓知味,同日下午約4時再致電老翁,企圖額外索取6萬元,老翁於是假裝應允及由家人報警求助。
兩名14歲男童被捕
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接報後到場,部署埋伏行動,並於報案人葵涌葵翠邨住所內,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兩名均為14歲的本地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
最高可被判囚10年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有以下呼籲:
- 切勿將金錢存入陌生人的帳戶或放在公眾地方;
- 切勿交出銀行帳戶號碼以及網上理財密碼;
- 若來電者稱已脅持子女、親戚或朋友,請即報警;
- 切勿輕信騙徒的說話,有需要時致電子女、親戚或朋友求證;
- 切勿向來電者透露子女、親戚或朋友的名字;
- 提醒身邊長者上述防騙信息,特別是一些較少閱報及看電視的長者;及
- 如有任何懷疑可致電「防騙易」諮詢熱線18222,或報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