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首部家庭教育法例《家庭教育促進法》元旦日起實施,父母或監護人應用正確思想、方法和行為,教育未成年人養成良好思想、品行和習慣,並應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身心發展規律和個體差異等,若有父母或監護人拒絕、怠於履行家庭教育責任,將被批評教育、勸誡制止或訓誡。
官媒:立法非為懲罰 是為糾正
央視引述相關專家指出,《家庭教育促進法》一審稿其實針對拒絕履行家庭教育責任的家長作出罰款、拘留等懲罰措施,但審議期間刪除,故今次立法「與其說是懲罰,不如說是糾偏,幫助家長更好地開展家庭教育」。
網民:工作忙不是不教孩子的藉口
「依法帶娃」頓成網上熱話。不少網民認為,「挺好的,現在有許多家長『光養不教』,將自己應盡的責任與義務一味地扔給學校、社會,忽略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亦有網民指出,「真的不是家長不管,看看現在的工作時長」,但遭其他網民反駁,「工作忙,壓力大,工資低,不是不教育孩子的藉口」、「把沒有時間當不教育孩子,你確定你的孩子會發展的好嗎?」、「沒錢,沒時間,你生甚麼孩子?有時間生沒時間養?」、「不想帶娃記得帶好安全措施」。
一些網民就揶揄,「只要我單身這些都與我無關」、「今年的新聞都是反向操作嗎?這下可好,不婚不育更多了」、「很多東西都是理所當然的事,竟然要立法促進……匪夷所思啊」、「立法從來都是空文,肯定看具體怎麼執法咯」、「沒有懲罰標準的法規,都是心靈雞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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