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就食物環境衞生署對公廁的管理,及外判街道潔淨服務的監管,展開兩項主動調查。
申訴專員表示,全港約有800間公廁由食環署管理,由外判承辦商提供日常潔淨及小型維修服務,較大型的維修保養就轉介建築署跟進,食環署會因應每間公廁的保養情況、使用率及位置是否位於旅遊景點,每年向建築署建議翻新一批公廁,但傳媒時有報道,部分公廁的衞生情況欠佳、設施陳舊及損壞項目待修需時,不但對市民造成不便,亦影響遊客對本港的印象。
街道潔淨服務方面,食環署透過招標機制委聘外判承辦商提供服務,但社會上有意見指,過去多年都是以「價低者得」方式招標,以致服務質素差劣。亦有意見認為食環署監管不足,不少街道常有垃圾堆放,環境衛生黑點未有加強清潔。署方展開這兩項主動調查,旨在審研當局在監管外判街道潔淨服務及管理公廁方面的機制及工作,並在有需要時向政府提出改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