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發表調查報告,指發現三個政府部門處新界村屋的排污設施投訴欠妥善,並認為情況不理想,包括對權責的意見分歧,令問題未能有效解決。涉事部門包括環保署、食環署及地政總署;申訴專員公署亦提出共10項改善建議。
政府部門之間有不同看法
申訴專員公署表示,其中一宗檢視涉及村屋後巷沙井淤塞的個案,三個部門已作聯合視察,確認沙井「出水口」設計阻礙正常去水,導致反覆滲出污水。但最後因部門之間有不同看法致效欠妥善。
當中,環保署認為問題核心在於業主未能妥善維修,及地政處可按地契條款要求業主糾正;食環署認為地政處應從渠管設計根治;地政總署則指個案涉及規管污水排放,以及環境滋擾問題,應由食環署及環保署負責執行。
申訴專員:部門之間增強協作可提升解決效率
申訴專員趙慧賢指出,今次三個部門執管時雖然有局限,惟同時各有能力處理,問題是在於「部門是否將專注力放在解決問題,抑或將專注力放在將投訴轉介其他部門解決。」
趙慧賢又認為,若部門之間可改變有關想法,透過平台增強協作,相信可提升解決問題效率。
此外,公署建議有關部門成立工作小組,就複雜個案盡早磋商;並應制訂資料交換機制,提升跟進個案效能;環保署、食環署及地政總署亦已全部接納公署提出的改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