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今日(23日)於將軍澳一間懷疑以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的持牌新鮮糧食店採取行動,檢獲約300公斤懷疑冷藏肉,已即時封存作進一步調查,並抽取樣本作防腐劑檢測,如有足夠證據將提出檢控。
研取消該新鮮糧食店的牌照
該店鋪持牌人涉嫌把冷藏肉作新鮮肉陳列及出售,違反持牌條件,食環署正展開程序取消其新鮮糧食店的牌照。食環署人員亦就該食物業處所地磚破損,向該持牌新鮮糧食店負責人提出一宗檢控,並就未能提供送貨單供查核而違反相關持牌條件發出口頭警告。食環署發言人表示,以冰鮮或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除了違反持牌條件,更會引發食物安全問題,而這種牟取暴利的經營方式亦會對其他遵從規定的店鋪造成不公。
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發言人補充,任何人士未有批簽而售賣冰鮮或冷藏肉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食環署會定期巡查持牌新鮮糧食店和街市肉檔,也會積極處理接獲的投訴。如發現有異常情況,食環署會即時作出調查及採取執法行動。此外,食環署亦會不時主動偵查懷疑違規個案,也會按需要進行突擊巡查及執法行動。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並就違反相關持牌條件或街市租約條款作出跟進。違反相關持牌條件的新鮮糧食店可能被取消牌照,而違反街市租約的肉檔租戶則可能被終止租約。
發言人強調,食環署十分關注冰鮮或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的情況,會致力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打擊有關店鋪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