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調整抵港人士核酸檢測安排,由本月24日起,曾在海外或台灣逗留的抵港人士並提早完成強制檢疫有關人士,須額外在抵埗後第9天進行強制檢測,即除須在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每天進行快測,及於第5天進行PCR核酸檢測,提早完成強檢後須在第9天及第12天到社區檢測中心、流動採樣站或自費到政府認可的本地醫療檢測機構以專業拭子採樣進行強制PCR核酸檢測。
「熔斷」引罰款 10日內再觸發禁飛5天
當局6月1日起微調入境及更新航機「熔斷」機制安排。除上述要求海外及台灣抵港人士額外第9天(即24日到埗起)接受檢測,航班熔斷機制方面,若有航空公司未有查核乘客是否符合登機條件,因而觸發航班熔斷機制,機管局將就10天內首次觸發機制向所涉航空公司罰款2萬元;若有關航線航班10日內再次觸發熔斷,公司從同一地點抵港的客機,將被禁飛5日;首次觸發而拒絕支付罰款亦會禁飛5天。
另外,隨全球疫情緩和,加上機場加強分隔香港轉機或過境旅客,減低個案輸入社區風險,當日凌晨零時起撤銷經香港轉機或過境的旅客須出示登機前48小時核酸檢測證明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