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發表主動調查報告,指1名無帶身份證的人士,獲機管局發臨時通行證入機場禁區參觀,公署接受機管局的解釋,認為做法並非不合理。機管局表示歡迎報告。
報告指,該名人士當日負責帶領所屬團體參觀、致辭及致送紀念品,雖未能出示身份證,但因公務須緊急進入禁區。因有機管局職員事前曾在工作接觸此人,當日亦在場,故機管局能確認其身份;又說團體全程在局方職員陪同下參觀,無進入機場控制塔,機管局的做法無造成保安漏洞。報告無提及涉事團體及人士名字。但團結香港基金承認,總幹事鄭李錦芬去年6月在未帶身份證下,准進入機場禁區參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