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https://cdn.am730.com.hk/s3fs-public/styles/article_image_with_watermark/public/2022-02/WhatsApp%20Image%202020-06-23%20at%2011.41.57.jpeg?itok=Zm92whs0×tamp=1738857225)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社民連在2020年申請於5月1日遊行遭拒絕,其8名成員前往警察總部抗議時,被票控違反禁聚令,其中3人早前已認罪,餘下5人包括梁國雄、陳寶瑩、黃浩銘、曾健成及周樹榮,今天(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時,亦決定承認控罪,結果每人各被判罰款4,500港元。
控罪指,本案8名被告分別為黃浩銘、辛浩銘、陳寶瑩、周樹榮、梁國雄、曾健成、梁智輝、李善芝,各被票控一項違反「限聚令」,指他們於2020年4月30日,在香港軍器廠街1號,參與受禁群眾聚集,違反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眾聚集)規例》。另外,李善芝、辛浩銘、梁智輝早前已認罪,罰款4,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