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本地 2017-06-30 12:13:00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生效 禁出售出租龕位直至領牌 分享: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今日刊憲,即時生效,所有私營骨灰安置所即時禁止出售或出租龕位,直至領有牌照才可再進行交易。條例刊憲前已營運的私營骨灰安置所,會有9個月營辦寬限期。 政府將於6個月內籌備設立發牌制度,包括成立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以及訂立所需的機制、程序及相關指引。於2014年6月18日上午8時前已在營運的龕場,如果有意繼續出售龕位則必須取得牌照,否則不可繼續營運。 食物及衞生局表示,如果有人非法營辦骨灰龕場,會向違例人士提出檢控,最低刑罰可罰款200萬元及監禁3年。 【限時激減】800 amFUN 2盒!1200 amFUN 4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