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民將不同人士「起底」,在網上披露其個人資料,並寫上恐嚇或人身攻擊字句。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截至昨日接獲768宗起底個案,公署已將近八成個案轉介警方跟進。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因近期起底行動涉大規模攻擊、煽動及恐嚇,公署將採用刑罰較重的刑事罪行《私隱條例》第64條作出檢控。

(設計圖片)

黃繼兒稱,公署將優先處理涉兒童及青少年的個案。(陳奕釗攝)
公署表示,6月中至昨日共接獲及主動發現768宗疑似政府高官、警務人員及示威者等被起底個案,涉及683宗投訴與85宗查詢。公署已多次去信8個涉事平台,要求移除872條含個人資料的連結,當中54%已被移除,公署已聯絡外地私隱執法機關及駐港機構尋求協助。
在683宗投訴個案中,72%為警務人員,其餘28%為市民、警員家屬、示威者等,黃繼兒提到近日有人在網上發布警員妻子或女友的個人資料,舉辦「選舉」活動,並帶有恐嚇、騷擾、性侵犯、仇恨等描述;亦有人張貼聲稱是示威者的「大頭相」及個人資料,呼籲僱主勿聘請相關人士,黃繼兒強調相關貼文屬違法。
強調行動非為警員而做
黃繼兒指出,以往個案主要涉私人、家庭或情侶間事務,但今次事件屬大規模肆意攻擊、恐嚇等,認為須「特事特辦」,故罕有地將採用《私隱條例》第64條作檢控。他續指,已將608宗涉未經事主同意披露資料並對事主造成精神傷害,或具恐嚇等成分的個案轉介警方跟進,警方已開始作出拘捕行動。他又強調,公署對不同政見人士一視同仁,行動並非只為警員而做。
至於有示威者憂慮作出投訴後,公署會將其個人資料交予執法部門,黃繼兒表示,公署將保護個人私隱列為首要任務,只有在執法部門有實質證據顯示個案涉刑事成分,或出示手令等法律文件,公署才會將資料交予執法部門。
同意需增加公署執行權
另外,被問及公署被質疑是「無牙老虎」,會否向政府爭取執法權,他承認公署沒有刑事調查、拘捕及罰款權,公署在「無牙」的情況下工作確有制肘,同意需要為公署「種牙」,增加執行權。